2020/02/11
近日,记者从我市第三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缓解疫情对绍兴民营企业的影响,把企业损失降到最低,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我市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以树立中小企业信心,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发布会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成员、市发改委主任金辉说,我市紧紧围绕当前中小企业最关切、最急需的问题,按照简便、科学、易操作的原则制定了“二十条”。“二十条”抓住要素、金融、税费、出口等4个关键环节精准施策,帮扶的范围涵盖了第一、二、三产业,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彰显绍兴特色。
“二十条”由六部分组成。
在加大对中小企业复工支持方面,春节假期开始至2月9日24时前,经当地政府批准复工的重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和配套企业,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等报酬超日常报酬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降低小微企业要素成本,加快实施新的小微企业降本减负措施,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及时调整工业用电价格,工业用水价格、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主要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对重点防疫企业提供优惠信贷利率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还贷的中小企业,合理延长还款期限。鼓励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对重点防疫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期限不少于3个月。鼓励其他金融机构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保险业金融机构对疫情期间出险的理赔客户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服务时效,确保理赔率达100%。
加大财税支持方面,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款,深化便利办税措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和返还失业保险费,并通过增加财政专项支持、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加大就业招聘和培训扶持力度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针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小微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全市安排不少于10亿元财政资金用于防疫工作专项支出。
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外贸出口支持、相关行业中小企业支持方面,“二十条”也明确相关政策。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支持方面,将保护中小企业疫情期间的民商事诉讼权益,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行动。
据悉,“二十条”政策意见有效期为自全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4月30日。中央和省出台相关支持的政策,遵照执行。